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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深化城市有机更新推进历史风貌保护的若干意见

导读 根据普查结果,旧改范围内的弄堂内约84%的建筑为历史建筑,一般都在50年以上,具有一定的风格价值。如何平衡风貌保护和旧区改造?在昨天举...

根据普查结果,旧改范围内的弄堂内约84%的建筑为历史建筑,一般都在50年以上,具有一定的风格价值。如何平衡风貌保护和旧区改造?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,市规划和资源局副局长白雪如表示,上海已经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。

第一,加强立法支持。针对保护、更新、旧城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,通过《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》修正案,突出整体保护、积极保护、活化利用,强化法律法规支撑,强调历史保护、民生改善、区域复兴的有机统一。

第二,加强政策供给。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制定《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,将坚持“留、改、拆”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。

此外,改善计划控制。据普查,旧改范围内的巷类历史建筑只有6.5%属于保护建筑,其余为其他历史建筑。这些历史建筑以肌理保护为主,其功能主要构成了城市空间历史风貌的基底。

接下来,相关部门将结合旧改征用同步优化历史地段保护规划,按照“一地一策”制定规划实施方案,明确每栋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新要求和具体保护更新方式。采取差异化的配套政策,兼顾经济、社会和民生,推动项目的实施和落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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